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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5访谈:秦兵律师14日作客腾讯网谈房产维权

(发布日期:2006-9-2 16:26:08)

主持人:大家好,今年的3.15是第2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腾讯网,和讯网,中国消费者报特举办了关于消费者维权的访谈活动,今天请来了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作者,秦兵律师。非常高兴您来腾讯网作客,我是和讯网的嘉宾主持,明天是3.15了,也是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开始实施的日期,请问您新版和旧版合同最大的不同是什么?
   
    嘉宾:特别在质量条款,新版的合同不如原来合同写的好一些,这是最大的不同,当然也有改进,条数从26条改到28条,公共配套设施交付的时间写了一些,大概是有前进的地方也有不完善的地方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做了许多改变之后,对开发商和购房者谁更有利?
   
    嘉宾:对开发商更有利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但看到很多对开发商的约定,包括主体房屋结构质量。
   
    嘉宾:因为配套设施写了问题,没有写具体交付的标准是什么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这在签的过程中可否加进去?
   
    嘉宾:可以加进去,但是大多数消费者几乎缺少修改合同的能力。
   
    嘉宾:不要说开发商不让加,就是让他加都不知道怎么加,不知道加在什么地方?所以消费者缺少合同能力,自然也不知道该从哪儿入手,不知道怎么描述,不知道合同修改,怎么样行使自己权利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从3.15开始是否所有房地产在销项目都得改成新版合同?
   
    嘉宾:政府没有这个权利强制使用这个合同,买卖双方自由选择标的物,自由选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政府从法律角度来讲没有义务。
   
   
   
    嘉宾秦兵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这样执行吗?
   
    嘉宾:没有什么可执行的,政府没有说你们双方必须签这个东西,合同是双方自愿选择的,政府没有法律规定,北京某个机构,起草一个示范文本,从此之后买卖双方必须按照这个签,我们国家没有这个规定,如果这样必须适用行政许可法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在3.15维权时能否享受新版合同的条款?
   
    嘉宾:肯定不能,再说也不用,因为新版不如旧版好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开发商不提供新合同情况下,购房者怎么办呢?
   
    嘉宾:你也没有办法,现在没有说哪个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用这个新版合同,所以不给你,也只能按照双方重新商量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新版合同房屋双方包括地基基础,空气结构和房屋质量,实际上房屋质量问题很多,房屋漏水,隔音等问题是否属于房屋质量问题?
   
    嘉宾:不是,房屋有好几个过程,首先有基础工程,第二主体框架,第三屋面工程,第四外装修,第五内装修,第六设备与管道,这些都是房屋质量构成要素,任何一部分质量问题都导致整个房屋使用价值无法发挥,比如管道,前一段时间有一个案例,我们客户住一楼,整个11楼下水都从他们家流出去,从2楼到11楼只要拉排水的马桶他们家就响一下,关键是管线设计不好导致这个地方产生了回音,所以这个问题肯定不是主体结构,但这个房子当时买来的时候230万,现在130万卖不出去。
   
    嘉宾:这也属于房屋质量问题。
   
    嘉宾:当然了,按新版合同没法退房,按旧版合同倒有可能,他要签了新版合同真没戏了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如果业主遇到房屋质量有关问题可以找哪些单位检测?
   
    嘉宾: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鉴定中心。还有建研院的好几个地方都可以进行质量检测,关键检测的成本太高了。要是证明这个楼主体结构不好或者第一基础不好,检测费用相当房价两三倍,实际上让你无法行使,允许每个公民去月球,但是去不了,这项权利行使成本太高,所以最后无法进行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,施工单位已经就施工建筑物的质量取得相关审核,业主认为自己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,并找到相关单位查出问题,这两个部门哪个为准?
   
    嘉宾:有争议由法庭确定,比如有两个建筑机构,一个说合格,一个说不合格,我们拿到法庭上,法庭决定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我们注意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很多是空格,这是考虑双方交易的条件,留给购房人自己决定的,但是这是开发商提供个人的,以往一些都由开发商填上了,请问这是否合法呢?
   
    嘉宾:合法,再不公平的合同都是合法的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可是是开发商单方面的。
   
    嘉宾:消费者也可以改,但是咱们消费者没有法律意识,没有谈判能力,妥协精神非常强,权利意识非常弱,动不动就妥协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如果请了相关的律师,违约金的比例多少合适?
   
    嘉宾:有按日,有按总房价,我们每延期一天相当于万分之五到千分之一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您认为新版合同还有哪些地方购房人在签署时要注意?
   
    嘉宾:我觉得就是质量条款,因为对房子来说最重要就是质量,其他条款面积多多少少,产权证没有,不至于伤人吧,而且从使用功能来说问题不大,最核心就是质量,因为我们现在房屋质量实际上越来越差。
   
    嘉宾:产权证网上也经常有买完房,产权证好几年办不下来。
   
    嘉宾:有这事,一定要在合同写明具体办产权证的时间方法,特别是不能办理的责任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新合同能否终结霸王合同?
   
    嘉宾:新合同本身就是一个霸王合同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是不是约束越明晰漏洞越大?
   
    嘉宾:现在对开发商的义务免除非常清楚,但是对消费者权利写得不清楚,原来有10项可以退房,按照新版只有三项可以退房了,把开发商义务免除太多了,所以只能促进霸王合同在北京房地产业的茁壮成长和发展,为北京房地产诉讼提供更大的商机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现在上海有很多烂尾楼,重新包装以后又被消费者抢购一空,这些实际上已经好几年的产权了,商品房在合同中,如果签署这合同该不该规定土地使用期的下限,因为消费者要无偿替政府或开发商缴纳好几年土地出让金?
   
    嘉宾:对,我们一般写土地使用权年限在65年到70年,上海现在不是热嘛,大家都在炒房子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您刚才也提到,我们在遇到施工质量问题,两个验收单位验收标准不一样可以找法律去仲裁,我们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什么情况去找法院,什么情况去找消协,什么时候仲裁?
   
    嘉宾:任何时候都可以找消协,因为消协是民间机构,仲裁必须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仲裁,如果没有约定只能找法院。如果在天津找大众的房屋,仲裁机构要选择北京,如果北京买大众的房屋,仲裁机构选择在上海,异地仲裁保证公平性,异地企业选择投资,仲裁机构都选择斯德哥尔摩什么的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从97年开始受理商品房投诉以来,解决率大约80%,是所有商品投诉中解决率最低的,为何出现这种现象?
   
    嘉宾:我对80%都表示怀疑,其二为什么房地产投诉解决起来很困难,核心问题就是不动产交易是整个交易中最复杂的一个交易,我到过各地消协几乎很少有人懂抵押问题,懂建筑物区所有权,懂不动产交易和使用问题,所以有的省市开始建立房地产专业法庭,就是因为房地产案件审理起来非常麻烦。
   
    网友:新版合同里对物业收费和物业义务有没有规定?
   
    嘉宾:有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具体怎么规定的呢?
   
    嘉宾:第22条有一个物业费,这些消费者在买房子之前一定把合同先看一遍,看不懂先找律师讲解一下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物业收费具体的合同有吗?
   
    嘉宾:出卖人依法选择的管理企业收费都有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在居住的小区车库里如果汽车被盗物业是否有责任?
   
    嘉宾:一种收费,还有一种不收费的,在收费的这些地方,物业公司肯定承担责任,在不收费的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有一个选择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问一个私人问题,您自己是否买房了?
   
    嘉宾:没买,我选择自己建房子。
   
    嘉宾:现在土地允许出让给个人?
   
    嘉宾:当然允许,从来都允许。
   
    主持人:个人集资建房法律上实施可行性多大?
   
    嘉宾:法律上一点障碍都没有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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